中国公民前往香港
2025/06/06
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过境香港(含返回内地),可凭有效护照、前往目的地的入境证明文件和联程机、船、车票,在港停留7天,无需办理进入许可。
赴港停留超过7天,或因工作、就读、居留等事由赴港,需提前办理进入许可。
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过境香港或入境香港,均需提前办理进入许可。
三、进入许可可向我馆申请,也可直接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申请。采用何种方式,由申请人自定。可咨询: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方式:(852) 2824 6111
四、办理进入许可要求
(一)办理流程
携带以下材料,于我馆对外办公时间内前来办理即可。
(二)材料要求
1、护照:有效期应超过持有人预计在港逗留时间1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2、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香港签证申请表》;
3、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4、在荷属加勒比地区长期居留证件;
5、其他材料:请查阅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https://www.immd.gov.hk/hks/online-services/index.html#visasentrypermits)要求。
(三)办证时限和收费标准
普通件:4个工作日,10美元 。
加急件:2-3个工作日,每件40美元。
(四)支付方式
仅接受银行转账和汇款(领馆MCB银行账户:26773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