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中国驻威廉斯塔德总领馆调整赴华商务、工作、探亲等签证政策,具体如下:
一、凡应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外事和商务部门、中央企业及大部分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邀请来华并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邀请函的外籍人员申请相应类型签证。
二、赴华复工复产人员凭有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即可申办工作签证。上述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即可申办签证来华随居或探亲。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配偶的父母。
三、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赴华探亲或家庭团聚签证。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办理签证所需材料要求:
1、申请表:请登录https://cova.cs.mfa.gov.cn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
打印出确认页及全部表格,并在确认页及表格第九项签字;
2、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
3、白底2寸免冠彩色近照(尺寸:48mmX33mm)1张;
4、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第三国申请者);
5、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6、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
7、除上述1至6项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各类签证材料:
五、注意事项:
1、仍暂停受理赴华旅游或就医等其他私人事务相关签证申请。
2、申请人赴华登机前应严格遵守我馆关于赴华人员远端检测相关规定, 按时到指定检测机构进行双核酸检测,如实提交相关阴性检测报告申领健康码,(详见我馆网站2022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更新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受理要求的重要通知》,外国籍乘客申领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终端登录网站https://hrhk.cs.mfa.gov.cn/H5/,申报个人情况并按上述要求上传有关材料。经我馆复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登机时须出示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电子版、纸质打印版或截图,供航空公司核对),并于抵达中转地荷兰阿姆斯特丹机场再次进行双核酸检测后向中国驻荷兰大使馆申领健康码。赴华后须严格遵守中国相关防疫隔离规定。六、驻威廉斯塔德总领馆领事部地址:Schottegatweg Oost 32, Willemstad, Curacao;
领事证件办理时间:每周一、三、四上午 9 点至 12 点;
领事证件咨询电话:005999-7386446;
领事证件电话咨询时间:每周一、三、四上午 9 点至 12 点;
领事证件咨询邮箱:consulate_cur@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