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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中国大陆签证
2018/01/10
 

           中国签证简介

 

一、签证定义和性质  

  签证是一国政府授权机关依照本国法律法规,为申请入、出或过境本国的外国人颁发的一种许可证明。签证是国家主权的重要体现。根据国际法及国际惯例,任何一个主权国家,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允许外国人入出其国(边)境,依照本国法律发给签证、拒发签证或吊销已经签发的签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外国人申请办理中国签证,应当向中国驻外签证机关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与赴华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按照驻外签证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接受面谈。签证机关根据中国法律和相关规定,决定颁发签证的种类、次数、有效期和停留期,有权拒绝颁发签证或吊销已经颁发的签证且无需说明理由。  

二、签证种类  

  中国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普通签证又分为以下类别:       

赴华主要目的  

 签证  

 种类  

   签证种类说明  

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  

  F  

赴中国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商业贸易活动  

  M  

  赴中国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旅游  

  L  

  赴中国旅游人员。  

家庭团聚、寄养子女;探望在中国永久居住的亲属  

  Q1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人员,申请人应为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停留超过180日。  

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  

  Q2  

赴中国短期探亲的人员,申请人应为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180日。  

探望在中国工作或学习的亲属;办理其它私人事务  

    

  S1  

赴中国长期探望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人应为该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或配偶的父母;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停留超过180日。  

  S2  

赴中国短期探望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申请人应为该外国人的家庭成员;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180日。  

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  

  工作  

  Z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商业演出  

  过境  

  G  

  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执行国际乘务、航空、航运及道路运输任务  

  C  

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学习、进修  

  X1  

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习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停留超过180日。  

  X2  

在中国境内短期学习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180日。  

 人才引进  

  R  

  中国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从事新闻活动  

  J1  

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在中国境内停留超过180日。  

  J2  

赴中国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180日。  

  定居  

  D  

  赴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三、签证的有效期、入境次数和停留期  

  (一)签证的有效期(“Enter Before”),系指签证本身的有效期限,即自签证颁发之日起到持证人可入境中国的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如仍有未使用的入境次数,在有效期满前(含当日),持证人均可入境。  

  (二)签证的入境次数(“Entries”),系指持证人在签证有效期内可以进入中国国境的次数。  

  入境次数用完或入境次数未用完、但已过有效期的签证,均为失效签证。如申请人需前往中国,须重新申请签证。如持证人持失效签证来华,将被拒绝入境。  

  (三)签证的停留期(“Duration of Each Stay”),系指持证人每次入境中国后被允许在华停留的最长天数,即从入境之日起计算,持证人可在华停留的最长天数。  

  外国人超过签证或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许可的期限在华停留,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持DQ1J1S1X1Z字签证者,在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必须前往当地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申办居留手续。  

 

申请签证所需材料  

  一、基本申请材料   

 (一)护照: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填写完整并签名、贴上照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1份,所附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小2寸护照照片(48mm×33mm)。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荷兰籍人员)  

  如果您不是荷兰公民,请提供在当地合法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如果您第一次申请中国签证,请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果您曾获得中国签证,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时,请提供原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与原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不一致,请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二、其它申请材料   

F字签证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二)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目的、抵离日期、逗留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三)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单位印章、邀请单位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M字签证  

  (一)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务活动文件、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目的、抵离日期、逗留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单位印章、邀请单位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L字签证  

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或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旅游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事项:  

(一)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二)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食宿安排等;  

(三)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单位印章、邀请单位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Q1字签证  

如系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事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目的、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一)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及经过公证认证的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  

(二)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  

(三)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人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温馨提醒: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Q2字签证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事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目的、抵离日期、逗留地点、与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X1字签证  

  (一)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醒: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X2字签证  

 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Z字签证  

 中国有关单位签发的就业许可证明材料,如: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二)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三)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  

 (五)文化部门签发的商业性文艺演出批件(只适用于来华进行商业演出的申请人)、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  

 温馨提醒: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C字签证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J1字签证  

 记者任职媒体出具的公函。   

 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或中国国内有关新闻主管单位联系,办妥相关批准手续。  

温馨提醒: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J2字签证  

记者任职媒体出具的公函。   

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或中国国内有关新闻主管单位联系,办妥相关批准手续。  

S1字签证  

  如申请人拟长期探望的外国人已在中国境内长期居留,须提供:  

  (一)邀请人(具体指在中国境内长期居留的外国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二)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事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目的、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如与拟申请Z字或X1字签证赴中国工作或学习的外国人同时申请,须与该Z字或X1字签证申请一并递交并提供:  

  (一)该Z字或X1字签证申请材料的复印件;  

(二)经过公证认证的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如因私人事务拟在中国境内长期居留,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如医院提供的接受长期治疗的相关文件。  

温馨提醒: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S2字签证  

  如系短期探亲,须提供:  

  (一)邀请人(具体指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二)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事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目的、抵离日期、逗留地点、与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家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  

  如系私人事务,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R字签证  

  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G字签证  

  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D字签证  

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醒: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三、特别提示  

(一)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中国境内个人出具邀请函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需提供联系电话以便领事官员核实有关情况。  

(二)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颁发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入境次数和停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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